娄底经开区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供稿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2

采购计划编号:娄经财采计【2024】01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经开区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由娄底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娄底经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娄底经开区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乐街以北

2.3 采购预算:502500.00元

2.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担保方式:现金或金融机构保函(不含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2.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娄底经开区电力成套设备制造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由 3 栋厂房(1#、 2#、3#)、1#栋岗亭及室外附属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为 17297.43 ㎡。其中 1#厂房为单层 丁类厂房,建筑层数为地上 1 层,耐火等级为二级,本栋总建筑面积为 8640 ㎡,建筑高度 为 15.5m,最大跨度单跨为 18.1m;2#、3#厂房为单层丁类厂房,建筑层数为地上 1 层,耐火等级为二级,2#、3#厂房总建筑面积分别为 4320 ㎡,建筑高度为 15.65m,最大跨度单跨为 17.8m;岗亭为单层公共建筑,建筑层数为地上 1 层,耐火等级为二级,总建筑面积为17.43 ㎡,层高为 6.6m。

2.6 监理服务期:监理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验收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9 包段划分:一个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特定资格条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6.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至202410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一套(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查验),到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只有上述资料齐全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

6.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021 09  30 ,地点为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娄底市早元街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湖南省底市经济建设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疑问及质疑

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9.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底市经济建设开发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经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星北路创业大厦十一楼

联系人:吴苗

 话:15807381312

代理机构:娄底市隆兴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娄底市娄星区早元街1号

联系人:肖恩

 话:1897385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