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娄底市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娄底电镀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娄底市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娄底电镀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乐街北侧(原雪花啤酒厂厂地)
建设内容:利用原雪花啤酒厂厂地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54293.83m2,拟新建建筑面积50281.23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办公楼1栋、表面处理车间2栋、综合站房、剧毒仓库、危废暂存库、仓库及岗亭(保留),一期总建筑面积24616.15m2;二期建设内容为表面处理车间4栋,二期总建筑面积25665.08m2。项目建成后,共设置19条生产线,形成年表面处理67万m2的生产规模,包括镀镍(电镀镍、化学镀镍)、镀锡、镀铜、镀铬(镀硬铬、装饰镀铬)、阳极氧化、发黑、镀金、镀银、镀锌等9个镀种19条生产线。
二、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D4AGPHceAkplFDHWhDO2Q?pwd=slw0 提取码:slw0
2、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星北路创业大厦十一楼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990738015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在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现场填写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南娄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